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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理事单位相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山东牧院合作办学理事会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10-29

各理事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th.chinazy.org),将于2014年下半年启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统计和服务工作。为此,敬请各理事单位及时如实填报贵单位2013年度相关信息(见附件理事单位信息调查表)。

单位信息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单位名称应填写贵单位注册全称,并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对应。
  2. 企业情况调查表的行业编号及类别请按照“编号+行业名称”填写。
  3. 中高职院校的学校级别请填写“国家示范(骨干)校、省市示范(骨干)校或其他”。
  4. 其他单位情况的单位类型请选择“本科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或其它组织”填写。
  5. 校企合作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是指由校企合作进行技术革新、科技推广、管理效率提高等,而使能耗减少、生产率提高、成本降低等直接带来的经济利益。
  6. 因所报数据将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平台上公开,为保证贵单位的社会诚信度,请如实填写贵单位所报相关信息。
  7. 请贵单位及时将所有信息调查表和参会报名回执表一并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以免因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填写贵单位信息数据而影响理事成员资质。
  8. 请贵单位及时将签字盖章的《山东省畜牧职教集团登记表》一式两份邮寄至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或将签字盖章的登记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您的联系人。

山东省畜牧职业教育集团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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